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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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叶集试验区社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年继续组织开展全国统一职业资格鉴定(全国统考)和全省统一职业资格鉴定(全省统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统一职业资格鉴定
5月、11月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二级)、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一、二级)、职业指导人员等12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201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秘书、营销师等9个全国统考职业的技能标准进行了修订,目前正待颁布。上述职业技能标准颁布后,今年下半年起,有关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会发生相应变化,具体情况将适时另行通知。
二、全省统一职业资格鉴定
5月、9月、11月组织开展营销师等33个职业(工种)的全省统一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统考工作须报省中心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详见附件4)。
三、继续试行“统考日”制度 
 按照省厅要求,今年我市继续试行“统考日”制度。 “统考日”具体安排如下: 3月15、16、17日,5月17、18、19日,7月19、20、21日,9月20、21、22日,11月15、16、17日。各县区、各单位应选择“统考日”相对集中组织实施全市职业技能鉴定,不得擅自开展已列为全国、全省统考职业的鉴定。
四、考务要求
今年全国、全省统考的组织办法、考务工作、收费事项仍按省厅和省中心有关规定执行。各职业(工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延迟或推荐到其他地市参加考试。我市将进一步规范统考考点的管理工作,加强监考人员业务培训,严肃考风考纪。广泛运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手机信号屏蔽技术、无线电监测技术等先进手段杜绝舞弊行为,确保统考工作平稳进行。
五、报名办法
社会考生须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登记表》(可直接从http://www.la12333.gov.cn“材料下载”栏目里下载打印);报名时携带学历证书原件、单位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同底);院校考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4月8日。报名地点:六安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佛子岭路劳动保障大楼615室),联系电话:3376200 3376029 
附件:1、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3、2013年职业指导人员全国统一鉴定有关事项
        4、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工种)时间安排
        5、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6、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模块化考核方案 
二0一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