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届师范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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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六安市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六安市教育局、裕安区教育局工作部署,学生处全力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指导、服务我校2013届师范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报名。申请人在2013411417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逾期不能不报。(详见附件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2、现场确认。申请人2013420424皖西学院学生处办公室(逸夫楼二楼)提交基本材料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详见附件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现场确认须知
3、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待教育局安排后另行通知。
4、提交材料。413前,各学院把《2013届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花名册》(附件3)、《常住人口花名册》(户口迁入皖西学院的同学)(附件4)送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418前,各学院将盖章后的《2013届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花名册》原件(复印件发给学生)以及一张照片(背面写上申请者的姓名和专业)统一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离校前统一将毕业证书复印件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二、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任教学科(课程)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只可以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育专业学生只可以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科学教育专业学生可以申请认定初级中学(理、化、生、科学教育和劳动技术)教师资格或高中(通用技术和劳动技术)教师资格。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体检项目,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和国家考试成绩有效范围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71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各级师范教育类专业且在学校期间有相应层次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毕业生,可免于相应层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其余人员均需由相应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其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查。
(四)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申请高中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类专升本毕业生,如专科段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应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