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04-12
  • 发布人:
    就业指导中心
  • 浏览次数:
    357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切实做好我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底,精细台账。各学院要按照“精准帮扶,不落一人”的要求,对所有建档立卡学生进行摸排、比对、充实,精准掌握每一个毕业生的家庭基本信息、就业意愿、求职进展、主要困难等情况,完善省就业系统建档立卡毕业生数据库。各学院要在418日前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平台的“就业派遣”--“建档立卡”模块中,精准录入建档立卡毕业生帮扶信息,并动态更新工作进度,有针对性、动态化地跟进指导和服务。各学院要明确“一对一”就业帮扶的具体联系人,做到应包全包、责任明晰、措施实化,形成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

二、压实责任,全员参与。各学院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以学院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就业工作领导机构,健全督导和考核机制,层层压实责任。要在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的基础上,对建档立卡毕业生,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重点落实”的原则,广泛动员全院教职员工,整合各方就业资源,完善学校统筹、部门协作、学院落实、辅导员跟踪服务的分级负责工作制度,形成规范化、全时段、全方位、全员化的帮扶体系,增强促进建档立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合力。

三、精准帮扶,分类指导。各学院要综合分析建档立卡毕业生就业需求,“一生一策”量身定制求职就业计划,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毕业生,为其提供有效而充足的岗位信息,并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力争其在离校前实现就业;对因个人原因暂不就业或没有就业意愿的,要做好思想工作和职业生涯规划,加强求职技术指导,帮助他们增强求职信心,提升求职能力;对有创业意愿的建档立卡毕业生,要安排专人对其“一对一”辅导帮扶,协助落实相关创业优惠政策,在创业项目、场地、资金等方面做好指导和服务;对离校未就业的建档立卡毕业生,坚持“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持续开展帮扶,继续推送就业政策和就业岗位,确保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毕业生在年底前百分百实现就业,并主动对接有关部门,落实对建档立卡毕业生的就业兜底和清零服务。

四、用足政策,强化引导。一是要充分利用好24365智慧就业平台中就业指导课和就业信息精准推荐,力求做到毕业生全覆盖;二是要大力宣传国家和我省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重点宣传到小微企业就业补贴、见习生活补贴、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及困难群体毕业生优先安排基层公益岗位、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等倾斜鼓励政策;三是要积极引导建档立卡毕业生确立合理的就业期望,增强信心,强化社会责任,积极主动就业创业。紧紧抓住国家扩大事业单位招考、国有企业专项招聘、“三支一扶”基层项目,以及扩大研究生招生、普通专升本招生、毕业生应征入伍规模、就业见习计划等重大机遇,指导和帮助更多建档立卡毕业生通过招聘和考录,实现顺利毕业、尽早就业;四是积极组织建档立卡毕业生参加专业招聘活动,同时利用学校就业平台,多渠道推送岗位信息。各学院要主动对接用人单位为建档立卡毕业生提供更多有针对性的就业岗位。

五、加强督查,抓好落实。省教育厅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在线监测、调度、督查和后进学校通报约谈机制。近期将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就业工作专项调研,把建档立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作为监测重点。各学院要坚持实事求是,坚决防止片面追求签约率的现象,杜绝数字就业、虚假就业,确保就业指导服务过程扎实、结果真实,确保就业的成色和质量。

六、具体工作要求:

1418日前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平台的“就业派遣”--“建档立卡”模块中,精准录入建档立卡毕业生帮扶信息(操作步骤参照附件1执行)。

2、自4月份起,每2个月(4月、6月、8月、10月)月底前上报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台账(附件2或者从系统直接导出,每次上报前数据要有变化);

31215日前对2021年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重点工作举措不少于1000字)。

 

附件1:建档立卡毕业生就业帮扶情况跟踪记录操作手册

2:各学院2020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台账

附件1-2.rar

 

皖西学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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