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生就业促进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05-13
  • 发布人:
    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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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开展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系列活动专项方案的文件精神,就我校就业促进周系列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为民服务办实事  聚力增效促就业

二、活动时间

2021517日—23

三、活动内容

(一)收看教育部就业促进周启动仪式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

517日,教育部在北京主会场举办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启动仪式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就业促进周启动仪式通过“24365互联网+就业指导”平台同步直播,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全体毕业班辅导员收看,各毕业班辅导员组织毕业生收看(具体时间和要求后续通知)。

(二)组织毕业生参加省教育厅、国家教育部两级线上招聘活动

517-23日,省教育厅依托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开展线上就业集中招聘活动;从517日起,国家教育部会同12家社会招聘机构举行“24365校园招聘服务”百日招聘行动,每日上线开展招聘活动。各学院应要求毕业班辅导员组织毕业生参加上述线上招聘活动,特别要针对实习和毕业返校、升学未录取拟就业、就业意愿不强的毕业生群体,连续推进有针对性的“一对一”就业指导和招聘帮扶。

(三)组织残疾人毕业生参加“就有未来”专场网络招聘会

516-615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残联等部门联合举办2021年“就有未来”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专场网络招聘会,面向2021届大中专残疾毕业生及历届未就业残疾毕业生开展就业专门服务。各学院应要求毕业班辅导员组织、帮助残疾人毕业生登录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https://www.cdpee.org.cn)、安徽公共招聘网(http://www.ahggzp.gov.cn/)、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ahbys.com/)及相关微信公众号,帮助残疾人毕业生参加招聘活动,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

(四)组织召开校、院两级线上线下校园专场宣讲招聘会

517-23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召开不少于3次线上线下校园专场宣讲招聘会;各学院应分别召开不少于1次线上线下校园专场宣讲招聘会,并确保每年各专业线上线下校园专场宣讲招聘会不少于8次。同时开展就业信息自查,对就业信息变更的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就业信息真实。

(五)组织参加安徽省2021届财经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专场招聘会

518-21日,省教育厅在安徽财经大学连续4天举办“安徽省2021届财经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专场招聘会”,请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与数学学院组织动员未就业毕业生集中参加专场招聘活动。

(六)落实校企、校地、校校就业实习基地共建工作

517-23日,校就业指导中心将组织相关学院赴用人单位召开至少2场供需对接会,落实就业实习基地共建工作;各学院应落实每年不少于2个就业实习基地的建设任务。

(七)召开“逐梦青春”就业育人主题班会

517-23日,各毕业班召开1次“逐梦青春”就业育人主题班会,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主题班会内容一是组织收看“24365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二是集中学习《进一步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皖教秘学〔2021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工作的通知》(院学函〔202155号),让就业创业支持政策进校园、进招聘市场、进班级。三是传达514日召开的“皖西学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宣讲会”会议精神。四是结合学院选树的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开展毕业生先进事迹专访、就业创业指导及经验分享。各学院应及时总结就业创业宣传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提交工作报告(字数不少于1000字)。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紧紧围绕推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工作目标,主动结合学院就业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就业指导服务,深化就业工作宣传,压实压紧各级责任,切实把就业促进周系列活动抓实、抓出特色、抓出成效。

2、按教育厅工作要求,就业促进周期间(517日-23日),请各学院将参加上述相关活动的情况,线上线下招聘市场开展情况,组织校园活动及宣传情况,当日帮扶的就业学生数等,于每天15:00前报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中心汇总各学院情况后即时上报。联系人:周刚;联系电话:3305019;电子邮箱:21000629@qq.com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202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