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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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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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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470
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52号)文件精神和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六安市人社局)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发放原则
(一)补贴对象。我校2016届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按8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相关费用。
(三)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初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3月10日—3月21日,符合补贴条件的我校2016届毕业生自愿向学校提交补贴申请及相关材料。所有材料于3月21日下午5:00前交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个人申请提交材料如下:
1、《安徽省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2、《就业创业证》申领表(附件3)一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三份。
4、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5、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学生本人残疾证复印件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合同复印件。
提交材料要求:如申请同学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需提供复印完整的低保证复印件,低保证丢失或未签发的需当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证明中要有“该家庭享受低保”等相关内容。另外,低保享受对象为父母的,低保证中家庭成员名单没有申请毕业生姓名的,需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如家庭户口簿保留有毕业生相关信息的,可复印家庭户口簿)。
(二)学校初审。各二级学院负责对申请学生的条件进行首次把关,然后将申请学生信息汇总填入《安徽省2016年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附件2),并签字盖章。各学院于3月23日下午5:00前将学生申请表、证明材料、附件2等送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附件2电子版发至jiuye@wxc.edu.cn邮箱。
根据六安市人社局安排,3月26日—4月6日学校进行初审,初审后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上报审核。
(三)上报审核。公示结束后,学校将学生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送六安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确定。
(四)拨付资金。对审核通过的同学,由六安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负责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毕业生手中。
三、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学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向2016届毕业生宣传求职补贴发放对象、补贴标准及意义,宣传国家、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度。要引导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积极申请,让其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关心重视。
(二)严肃财经纪律。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把关,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1、安徽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安徽省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一览表
3、《就业创业证》申领表
皖西学院
2016年3月7日